渝教科院發〔2021〕12號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關于開展2020年度區縣教科研工作評優表彰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教研室(教科所)、教師進修學校(院)、教師教育發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根據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關于表彰區縣教研機構教研科研工作的試行辦法》(渝教科院〔2008〕51號),結合全市教科研工作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區縣教科研機構工作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及指標
(一)集體獎項名稱:重慶市教研科研工作先進集體,包含綜合獎、教研單項獎、科研單項獎。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自愿申報,市教科院將根據申報材料和實際工作情況評選表彰。
(二)個人獎項名稱:重慶市教研科研工作先進個人。各單位在市教科院下達的指標范圍內推薦(指標見附件1)。
二、參評對象
集體獎項的評選對象是全市各區縣教研機構;個人獎項評選對象是區縣教研機構中的教科研人員(含正式聘任的兼職教研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評選程序
(一)各區縣教研機構自愿申報教科研先進集體,申報材料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教科院參評。
(二)各區縣教研機構組織推薦先進個人表彰對象,在單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市教科院參評。
(三)市教科院組織評審小組核實參評單位和個人的申報材料,并組織專家開展評審。
(四)市教科院院長辦公會審定擬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并在“重慶教研網”公示。
(五)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有關程序,在“重慶教研網”發布表彰文件。
四、材料要求和上報時間
(一)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表中,主要反映本單位或本人2020年度完成的最主要的工作項目、舉措,開展教研科研工作取得的最突出成效;集體和個人取得的成績盡量用數據反映。附件3填寫的成果數據需提供印制材料。論文提供期刊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論文復印件;著作(教材)提供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復印件;課題提供立項證書或結項證書復印件;獲獎成果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咨政調研報告請提供領導批示復印件。
(二)集體獎填報說明。核心期刊論文以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目錄和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目錄為準。課題統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全國教育規劃課題、教育部及其他部委課題、重慶市社科、重慶市科委、市教委及市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獲獎統計國家教學成果獎、市政府教學成果獎、市優秀社科獎、市發展研究獎、市教委科研成果獎項。領導批示成果為區縣教委主要領導及以上。所有成果的第一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
(三)上報方式。附件2、附件3和附件3的印證材料,請于2020年6月15日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報送紙質件1份和電子件,紙質件寄送市教科院辦公室倪瑋蔓收,過期視為放棄參加評選。
郵寄地址:渝中區桂花園路12號市教科院
郵 編:400015
聯 系 人:倪瑋蔓
聯系電話:63843147
郵 箱:358855510@qq.com。
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2021年5月31日